中德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合作 共同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当地时间7月9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见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和能源部、联邦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代表在德国首都柏林共同签署《关于自动网联驾驶领域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以下简称《联合意向声明》),与此同时,清华大学、蔚来汽车等中国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别与德国戴姆勒、博世等企业签署了在智能网联汽车先进技术及零部件研发等方面的合作协议,宁德时代与德国图林根州签署了在德国东部投资建设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工厂的协议。7月10日,在德国原滕珀尔霍夫机场举办了中德智能网联汽车展示活动,李克强总理和默克尔总理出席,两国的汽车协会、标准化组织以及百度与宝马、国汽智联与大众、一汽与大众等企业展示了双方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合作成果并签署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的协议,李克强总理和默克尔总理都发表了讲话,对两国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合作寄以厚望。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国经济和能源部、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签署的《联合意向声明》,中德两国将建立高级别对话机制,加强政府部门、行业机构、企业等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多层次交流与合作,具体包括:推动国际统一标准的制定及应用、促进相关技术要求统一、促进两国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及基础设施数据共享、健全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推动制定国际统一的无线电频率解决方案以及就通信技术统一及互操作解决方案交换信息等,共同推动两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表示,《联合意向声明》的签署和展示活动的举办标志着中德两国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的务实合作走向深入,是双方在汽车领域合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智能网联汽车代表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制高点,中德两国都是这场产业变革的重要推动者。中国政府相继颁布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把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编制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等,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德国联邦议院颁布了“道路交通法第八修正案”,成为全球首个将自动驾驶汽车纳入道路交通法规的国家,发布了全球第一个针对自动驾驶的道德准则,建立了数字化道路测试平台。智能网联汽车具有鲜明的跨界特征,不仅仅是机械产品,还将成为实时互联互通的智能终端,其运行的基础设施不仅包括道路,还将包括信息通信环境,这些变化对跨产业、国际间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德两国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政策、标准、测试、数据等领域的合作符合两国产业发展需求。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进华表示,回顾中德两国的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里程可以看出,德国基于其世界领先的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企业,在自主式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领域保持优势;中国凭借在信息通信领域的产业优势,在网联自动驾驶发展方面具有后发优势。在此之前,两国多个相关行业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就已经开展了合作,并且取得了较好效果。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中国正在推行新一轮对外开放,将进一步开放汽车领域市场准入,外商投资和发展环境将会更加优化。此次政府间《联合意向声明》的签署,以及两国行业机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互联网、信息通信等企业的多层次全方位合作,开启了两国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新局面,必将加速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智能网联汽车是人工智能、5G、电子信息、移动互联网等多种先进技术的集中应用载体,也是交通、能源、通信等多领域跨界融合产品,为破解行驶安全、道路拥堵、环境污染等难题提供了全新可能,代表着全球科技与产业发展的新方向,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强大的带动作用。中德双方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合作,必将引领全球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对两国汽车产业乃至科技、经济、能源、交通等领域的合作共赢带来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