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财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综述

07.12.2015  16:06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十二五”期间我国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进程,2011—2015年,财政部组织实施了《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即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经过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圆满完成了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财政“六五”普法工作主要特点

  回首“六五”期间的普法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工作覆盖面广。财政“六五”普法工作覆盖了各级财政部门,包括财政部机关,财政部驻地方35个专员办,省、市、县、乡四级地方财政部门及所属单位,覆盖了与财政、财务工作和职能相关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个人。

  二是普法规模大。五年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合计组织培训上万期;2012年,财政部组织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参赛人数641万人次,比“五五”时期增加近75%;2012年,湖南省财政厅编印《财政惠民补贴政策宣传手册》1000万册,并陆续发放到农民手中。

  三是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财政“六五”普法中,财政部主动将财政部驻地方35个专员办纳入普法考核体系,填补了体系空白。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专员办不仅承担了属地中央单位普法任务,而且发挥着财政部的执法职能,真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执法与普法相统一”的理念。

  四是宣传手段新。2014年,新预算法颁布后,财政部与中国财经报社合作,制作“分分钟讲讲新预算法”宣传动漫短片,在中国普法网、法制网、光明网以及财政部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投放,得到各地方政府网站、财政部门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的转载,并被热心网友上传到乐视、酷6、优酷、土豆、腾讯等专业视频网站以及微信朋友圈,宣传范围大幅扩展、宣传效果明显提高。同时,财政部积极利用财政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财政普法宣传,打造财政法治宣传的“微时代”。

  五是特色项目多。经过连续十多年的坚持和努力,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形成了诸如“财政法治大讲堂”“财政宣传月”“法律集市”“道德讲堂”“法治财政在行动”“阳光政务热线”等一大批有特色和地方影响力的品牌项目。

  六是与业务结合紧。“六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2014年后,中央国家机关及组成部门、全部省政府、绝大部分市政府和条件成熟的县政府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全公开,部分省级财政预算批复到位率达到90%以上。行政审批改革成效显著。财政部取消下放13项行政审批项目,项目减少率达52%,超过本届政府提出的任期内减少1/3的目标。云南省财政厅精简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9项,精简压缩率达85%。此外,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复议和诉讼请求。2011年至2014年,财政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1件,法院共立案并审结涉及财政部行政诉讼案件25件,通过案件办理大大提升了财政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有效地向社会公众宣传了财政法律政策。

  财政“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做法

  “六五”普法期间,财政系统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普法内容,细分普法对象,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普治并举”,取得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新进展。

  顶层设计,过程控制,提高财政普法效果

  2011年,财政部印发《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确立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方法、步骤和安排,并每年举办大规模普法活动,引领推动财政系统普法工作的开展。

  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活动,641万人参赛。

  2013年,组织开展全国财政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对内蒙古等8个省市财政部门及财政部驻地方监察专员办事处进行现场检查。

  2014年,与中国财经报社合作开展“依法理财行与思”征文活动,共收到投稿2500余篇。

  2011—2015年间,每年举办全国财政法制工作培训班,专题讲解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2014年8月以来,集中开展多次对新预算法的宣传和培训。

  2015年7—9月,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要求,开展“六五”普法考核验收总结工作,目前全国3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部门、35个财政部驻地方监察专员办事处和部分市(县)财政部门已经全部验收完毕。

  为了保证财政“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能够客观、公正,财政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区分各省级财政部门和各专员办,分别制定了一套考核指标,内容涵盖组织领导、基本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依法理财、检查考核及加减分项等方面。指标采用表格的形式,内容、分值一目了然;在运用方面,指标提前下发,考核对象可提前查漏补缺,考核时自行评分,由财政部对自行评分情况进行复核。

  今后,在指标的内容上,财政部会根据财政法治化建设的推进作出调整,更加强调财政法律的贯彻落实与普治并举,以体现全国普法办强调的“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中心明确,重点突出,完善财政普法内容

  1.强化依宪执政意识,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全国财政系统一直将学习宣传宪法作为财政普法的重点内容。2014年,财政部积极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参加“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各地方财政部门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积极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如安徽在全省财政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主题活动,围绕“宪法与财政”做专题辅导报告,全省近万名财政干部参加了全国宪法知识测试。

  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财政部先后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与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作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

  为推动法治建设均衡发展,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9个地区作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单位,2013年、2014年先后利用全国财政法制培训班、中国财经报等平台,组织示范点建设单位交流、展示工作成果。地方财政部门也加大力度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如北京市财政局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时机,适时举办了“关于依法行政中的问题”“转变行政管理理念、推进依法行政”“如何按照依法治国方针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等一系列专题讲座和辅导。

  2.加强预算法宣传,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已于2014年8月31日经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财政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六五”普法中,全国各级财政部门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实践,广泛发动、认真组织,通过学习培训、建章立制、媒体宣传等多种手段,深入学习、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增强预算法治意识。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认真贯彻新预算法依法加强预算管理》,介绍预算法修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新预算法的重大突破等内容,并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新闻发布会,接受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采访,为公众详解新预算法;财政部精心制作《分分钟讲讲新预算法》动漫视频,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投放,带头做好修改后的预算法的宣传工作。

  宁夏财政厅举办两期专题培训班,刻录《预算法解读》光盘,以“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周”为契机,进部门送书、送光盘;新疆财政厅召开新预算法学习宣传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和领导交流座谈,并将成果汇编《新疆财会》新预算法学习宣传专刊。

  3.大力宣传税收政策,确保惠民措施落实到位。“六五”普法期间,国家进一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纷纷出台了配套措施。

  2012年12月,财政部、司法部共同在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组织以“弘扬法治财政精神,助推财政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宣讲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税法律政策。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积极跟踪税收制度改革动态,宣传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税收制度,如河北省财政厅领导做客河北电视台、河北广播电台“阳光热线”和河北新闻网“阳光理财”等多个栏目,宣传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粮食直补、节能减排等方面政策,解答听众咨询和投诉;湖南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做客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为民热线”、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红网等,就财政预算公开、财政惠农政策、“三公”经费管理、财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主题接受在线访谈。

  层次分明,有的放矢,细分财政普法对象

  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分层次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提高普法效率的抓手。

  1.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管理”能力。“火车跑得快还要车头带”。五年来,财政部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关规定,组织编写了领导干部财税法律读本和领导干部财政知识读本,多次举办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活动。新预算法颁布实施后,围绕新预算法的内容及对地方政府工作的影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中组部举办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上进行了授课。

  辽宁、山东等地方财政部门也通过各级地方人大和党委组织部门,推动四大班子及各预算单位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使“关键少数”了解和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和主要内容。

  2.提升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六五”普法期间,财政部组织各类财政干部专业培训班100多期,学习宣传财政各项制度和依法行政有关知识,组织举办省级财政部门普法骨干培训班5期,培训普法骨干近700余人次。地方财政部门也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如江苏省在“六五”普法期间举办四期基层财政所长法治培训班,对全省近1000名基层财政所长进行法治培训;定期组织财政执法人员参加诉讼案件的旁听。

  3.培育财会人员“尊法、护法”意识。“六五”普法期间,财政部实时更新财政法规数据库,收录各种财政法规近万件,为广大财会人员提供学习园地。在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中,各级财政部门将参赛成绩与会计继续教育挂钩,极大地调动了财务会计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4.营造社会公众“懂法、守法”氛围。为了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财政部门举办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财政普法活动。如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地区特色,将现行的强农惠农和利寺惠僧政策用藏、汉两种文字编印成《西藏自治区农牧民享受财政补助优惠政策明白卡》,免费向农牧民和僧尼发放近120万册。浙江省财政厅通过12366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语音自助、人工解答等方式提供财税资讯应答服务。宣传坐席人员从2007年的35人增加到目前的77人,年均咨询量由最初的20万增加到200万,人工接听83万个,人工接通率92%。宁波市财政局2014年起开办了覆盖17个县58个基层分局的“纳税人学堂”,累计举办面授培训704场,培训6.4万户。

  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和全国普法办的指导下,经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国财政“六五”普法顺利进行并取得积极成果。

  五年来,各地财政部门以宪法为核心,加大对预算法等财税专业法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级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逐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尤其是专业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预算法律意识和依法理财观念进一步深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为开展全国财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