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 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已发布,我校开始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注意事项
1.课题分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资助额度依次为30万元、18万元、 15万元、3万元、2万元。
2.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研究周期为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3.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的申请;非课题负责人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个课题的申请;在研国家社科(自然)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重点课题设有《课题指南》,申报重点课题必须按照指南所列题目进行申报,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采用招标形式,需参加现场答辩。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请人可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5.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25日之后出生)。《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7.申请人要填写新修订的《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请详细参阅申请书里的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和通知的具体要求,切勿沿用往年的《申请书》和《活页》。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8.国家重点课题沿用纸质文本申报方式;其他类别课题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文本申报并用的方式,网上申报9月1日开通。
9.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论证,提高课题的申报质量。
二、材料要求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学)投标书》一式9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他类别)》一式3份,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以上材料统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各单位统一录入课题申报数据表,连同《申请书(含活页)》电子版一并发送至信箱:[email protected]。
3.各单位请务于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及电话:黄金辉 80789753
社会科学处
2014年7月29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