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出台楼市调控新政
两天内,重庆、长沙、贵阳、石家庄等多个城市出台楼市新政。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22日晚发布新一轮房地产市场管控新规,规定自9月23日起,凡在重庆主城区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遏制炒房,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长沙市住建委23日宣布,即日起再次全面升级楼市调控政策,包括延长限售期、提高购房资格条件、扩大限购区域等,以保证楼市刚需、打击投机炒作。
长沙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包括: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上市交易时间由原来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2年后调整为3年后;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二套房;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所需12个月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时间提高至24个月;新政施行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域范围(暂不含浏阳、宁乡区域)。
长沙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楼市调控政策“加码”的特点是,全面强化了住宅的“居住属性”,坚决抑制其“投资属性”。同时,强力保障刚需购房,精准调控投机行为和市场炒作。预计接下来长沙楼市供需关系有望进一步平衡,房价有望趋于稳定。
23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明确制定了贵阳房地产市场下阶段将采取的措施。其中规定,“自2017年9月23日0时起,凡在我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购买时间以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时间为准”。
石家庄市政府23日出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进一步升级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意见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此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