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平台的总枢纽,联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平台,为各地区和国务院部门平台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各地区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平台的具体办事服务平台,负责本地区本部门业务办理,依托国家平台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办理。
《指导意见》提出了五年四阶段的工作目标:到2018年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实现试点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等9个省市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6个国务院部门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到2019年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框架初步形成;到2020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平台与国家平台做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到2022年年底前,全国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指导意见》明确了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等三方面14项重点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