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整改工作

25.06.2019  18:32

为贯彻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整改通知精神和周强院长讲话要求,廊坊中院积极对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首先,认真查找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短板,深入剖析执行队伍和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其次,还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下一步重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责令三河法院、霸州法院和文安法院主要领导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为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廊坊中院还提出了五点硬性要求:

聚焦问题抓整改。区别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采取措施加强整改,应做尽做,跟踪问效,有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有的问题措施要长期坚持。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对不作为、吃拿卡要问题要坚决整治,为整改工作打牢基础。

明确责任抓整改。明确院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局长、庭长负直接责任,承办法官负具体责任,相关部门负配合责任,执行指挥中心负管理监督责任,其他人员各负其责。

完善措施抓整改。把近年来基本解决执行难积累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巩固和提高,同时,还要转变思路、改进措施,实行双周通报制度,每月对整改情况通报两次,完善追责问责措施,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对敷衍了事、整改不力的法院要严肃问责。

加强保障抓整改。保障人员到位,对人员不整齐、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两级法院党组要对执行干警的工作生活给予关心、照顾,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

改革创新抓整改。在原有基础上探索创新执行方法,按照京津冀一体化对执行工作的要求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要求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要再努力一把力,再加一把劲,把执行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