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检体制制度之笼越织越密

12.01.2015  13:44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以后,特别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立行立改,抓具体问题,出硬招实招,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实现“两个全覆盖”,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

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

强化“两个责任”,全党上下凝神聚力、一起动手抓反腐

按照中央的要求,一年多来,中央纪委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深入中直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多次约谈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中央企事业单位、国有金融机构党委(党组)书记,层层传导压力。

2014年4月,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还分成7个组,赴辽宁、河南、天津、浙江、贵州、广东、甘肃等地,就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行了调研指导。

开展约谈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改进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随着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全党上下一起动手抓反腐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动力。

落实“两个为主”,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进一步加强

谈到启动这一改革试点的初衷,中央纪委研究室原主任李雪勤说,以前曾经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地方纪委特别是基层纪委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后,必须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在得到同意后才能进行初核或查处,这就给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提供了机会,有的腐败分子恰恰利用这一“惯例”逃脱了惩罚。

为破解这一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作为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两个为主”进一步推动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实现“两个全覆盖”,正风肃纪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这一决策部署后,中央常规巡视节奏明显加快,从2013年的2轮增至2014年的3轮,实现了对3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不仅体现在巡视工作的全覆盖上,还体现在派驻机构的全覆盖上。

2014年底,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在中办、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办、全国政协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

下一步,中央纪委将继续对尚未设置派驻机构的80多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派驻机构,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部门和单位,确保党内监督没有例外。

巡视工作快马加鞭,派驻工作有序推进,党的纪检体制制度之笼越织越密,“不能腐”的机制逐渐建立起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仍需深化。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编辑: 林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