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15.07.2015 18:08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委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开展2015年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省财政厅评选表彰通知(冀财会〔2015〕16号)转发给你们,望接到通知后,务于本月22日前,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纪律要求,做好全省会计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组织推荐及材料报送工作。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从中研究确定我委(部门)的推荐人选2名,并在全委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直接向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冀财会〔2015〕16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5.07.2015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