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为市区内60岁(含)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500元居家养老服务

23.01.2015  20:34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5年01月23日
  • 【字体:
  • 为推进、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困难群众民生保障水平,近日,保定市民政局、财政局共同制定印发《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暂行办法》,为市区内60岁(含)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5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

    据悉,保定市区内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人,可本人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保定市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社区及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报户口所在区民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经审核批准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享受由政府提供的下列服务:1.根据本人自愿,申请安装紧急呼叫终端(社区通),终端由政府免费安装,并每月补贴5元话费;2.服务对象一次性发放价值500元的助老服务卡(助老服务卡不得兑换现金)。

    为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通过资质审核和公开招标,最终优选4家社会服务企业为服务供应商。同时,采取“差评”淘汰机制实现动态管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服务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估。

    市区内约2000位60岁(含)以上低保老年人可从中受惠,享受到助餐、助浴、代购、保洁、慰问关怀等两大类12项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市区内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