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石家庄停车场:签了责任状仍有乱收费

05.06.2014  18:28

    苏宁门前停车场内收取10元停车费

    燕赵都市报记者芦海英实习生解保桥/文见习记者史晟全/图

    不久前,省会新华集贸中心市场管委会与30个停车场举办者和承包者签订了责任状,今后如果出现违规收费,将进行严惩,规定如果出现一次违规收费,将被扣除5000元合同押金。重罚责任状签订后是否能解决露天车位乱收费顽疾?近日,本报记者暗访了新华集贸市场附近的10家停车场,发现停车场管理好坏不一。

    暗访

    苏宁商场周边:

    “责任状”签订后乱收费现象依旧

    近日,记者来到新华集贸市场附近,走到苏宁商场时看到一名车主正在与一名红衣中年男子砍价。车主拿出10元钱交给红衣男子后向商场走去。该收费男子一身便装,且停车场并没有任何车位线。

    记者向红衣男子询问是否还有车位,该男子称“还有车位”。随后,记者又问多少钱时,该男子问停多长时间,记者表示停大概20分钟。该男子说,“5块钱就行。

    闲聊过程中,该男子称,车位价格都是老板定的,像20、30分钟的收费5元,司机说停1个小时就会收取10元,而且票据有限,不会主动给车主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