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暖三五天退暖气费吗

02.03.2016  09:53

检修供暖管道。

  巷报头条·关注暖气费问题

  距离正式停暖还有半个来月,本报不断接到裕东东区、长青街40号院、中储宿舍、中山东路89号等多个小区居民来电反映停暖或暖气不热问题,少则十余个小时,多则十多天,“既然我们没有用暖,或者暖气不达标,供暖企业是不是应该按规定退费呢?

  中山东路89号院:停暖将近16个小时 退费吗

  “我们小区停暖近16个小时,可以申请退费吗?”昨日,家住中山东路89号院的王女士(化名)打来咨询电话。

  王女士告诉记者,该小区是医药公司宿舍,与单位共用一个换热站供暖。这些年,小区供暖正常,很少发生停暖问题。然而,2月24日晚上,她坐在家中冷飕飕的,一摸暖气,没有一点热乎气。王女士询问左邻右舍,发现整个宿舍都停暖了,直到第二天下午,暖气还是冰凉。原因是管道漏水,关闭了供暖阀门,“当时我看到了有抢修车辆过来修暖气,当天下午四五点钟,小区暖气又热起来,不知这种情况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答复:昨日下午,记者查阅了《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其中第二十条显示:“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供热,并履行下列义务:采暖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供热单位应提前两日通知热用户,并按约定退还停供时间的相应热费。

  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记者说,按照规定,如果停暖原因是供热企业造成的,且停暖时间超过24小时的方可申请退费。此外,申请退费另一个条件就是供热企业供暖不达标,室温低于16摄氏度的。热用户需要供热企业上门测温,出具供热确实不达标的证明,也可以在供暖期结束后向供热企业申请退费。如果没有证明,则难退费。

  中储宿舍:连续停暖3天

  家住中华北大街中储宿舍的居民吴先生(化名)告诉记者,该小区上个月连续停暖3天,现已恢复正常供暖,不知如何申请退费。

  据吴先生说,中储宿舍是个老小区,平日供暖正常,可2月24日,家中突然停暖。因为每天忙于工作,早出晚归的吴先生并未在意,晚上就开空调取暖,“没想到这一停差不多就是3天。”现在小区早已恢复供暖,但他疑惑不解:“毕竟是停暖了,是否会给我退那段时间的费用呢?

  答复:昨日,记者联系上该小区供热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申请领导后会给记者回复,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并未回复。为此,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记者说,按照规定,如果停暖原因是供热企业造成的,且停暖时间超过24小时的方可申请退费。

  裕东小区东区:十多天暖气不热

  张先生家住裕东小区东区,他告诉记者,自春节过后,该小区暖气温度就大不如前,“摸起来稍微有点温乎,估计也就三十多度,屋里也不如以前暖和了,有时候我都怀疑暖气是不是已经停了。”由于老两口都上了年纪,担心伤风感冒,都不敢洗澡,“白天天好时屋子还暖和,天不好时在家都得穿棉衣。”他说,暖气不热并非自己一家,“我平时在小区遛弯,听邻居们讨论,家里温度这么低,应该向供热单位要求退费,还有一部分业主说再这样明年干脆不交了。

  “作为用热方,我们肯定是想得到保质保量的服务,可既然现在已经连续十几天不能正常供暖,供热单位是否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张先生希望供热方能够对此问题进行答复。

  答复:昨日记者联系上裕东小区东区供热单位西岭热力公司。针对居民反映十几天来暖气不热的问题,一位负责人解释称,这主要是前段时间东二环和平路交叉口处供暖主管道故障导致的,“该处恰逢市政管网泄露,导致供暖主管道内部蒸汽温度和压力都有所降低,从而导致入户温度出现波动,目前我们已经及时抢修,同时也将市政管道出现的问题反映到相关部门。”另外他提到,该小区每天失水量过大也是导致温度不高的原因,“业主频繁放水的同时,换热站也需要不断补水,这就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导致暖气温度长期无法上升。

  关于退费问题,他称,“供热过程中我们特别抽取了不同用户进行过入户测量,其中处于末端的住户家中温度虽低,但也有17.5度,大部分居民室温能达到20度左右,因此不存在暖气不达标问题。”他称会将此事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如果有相关政策,他们也会积极遵循。

  长青路40号院、44号院:小区停暖5天

  “小区2月22日就停暖了,26日晚上才恢复,中间4天没有暖气,日子别提多难受了。”家住长青路40号院的吴(化名)女士说。后来得知因该小区一些业主欠交暖气费,供热公司为了催费,将整个小区供暖阀门关停了。“我们小区往年是有过暖气不热的情况,但为此不交暖气费的毕竟是少数,即使催交暖气费,也不应该影响我们这部分人正常供暖吧。”吴女士说,供热公司此举在小区引发不少怨言,他们认为中断供暖的这些天,应该得到相应的退费补偿。

  无独有偶,长青路44号院也遭遇“连坐”。昨日,小区居民贾女士再次致电本报,希望供热公司能将5天停暖的费用退还给缴费者。

  答复:鹿华供热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解释说,长青路40号院与隔壁小区同属一家单位,由于尚未一管到户,都由产权单位负责收费以及换热站的管理,供热公司是与产权单位签订的供热协议,并不直接针对居民个人。由于两个小区个别居民暖气费迟迟不交,为催交暖气费,产权单位建议供热方暂停供暖,如果居民有何不满,应该向产权单位反映。至于上述居民的退费要求,也应咨询后者。

  然而产权单位对此说法却并不认同,“我们已将所收的暖气费全额上交供热公司,但由于仍有拖欠,供热公司才关闭总阀门,导致整个小区停暖。”一位负责人称,他们也理解小区居民的要求,但对于停暖造成的退费,并不应由该单位来承担,他会再与供热公司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