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凯歌:停开奇葩证明,简政先须“减证”
未落户证明、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除外)、健在证明…… 衡水 公安机关首次停开10种“奇葩证明”。按照 河北 省公安厅关于简政放权、方便群众的要求,近日,衡水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公证法》、《居民身份证法》和《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维护公众利益、保障公民隐私、尊重客观事实、规范执法行为的原则,出台规定依法不再出具的10种证明材料,藉此解决类似“你妈是你妈”的荒唐证明和证明过滥问题。据悉,这是全省公安机关首次出台此类规定。(据《衡水日报》7月12日报道)
不用再证明自己还活着、证明我是我、证明自己住哪里——衡水市公安局“减证”的举措值得点赞,相信当地群众一定能从中得到便利和实惠。
“我不是在办证,就是在办证的路上。”关于办证难,有企业家曾略显无奈地说过这样一句玩笑话。实际上,名目繁多的各种审批、各种证明所带来的困扰和不便,许多人都曾遭受过,“跑断腿、磨破嘴”的尴尬许多人也曾体验过。在今年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某人出国 旅游 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一个是全国劳模在报送材料阶段被要求盖8个章。这两则故事至今仍然是网络上的热门话题。如今,从政府到公众,从中央到地方,实际上都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简政放权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而简政不妨就从“减证”开始。
应当承认,必要的“证”,或者说证件、证明、批文等,是现代社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手段。但仔细分析现实当中林林总总的“证”就可发现,其中有些并不是必需的,有些是毫无必要的,有些并没有法律依据,有些是过去有用但现在已经没用的……把诸如此类的“证”减掉,并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即便是那些确实有必要的“证”,也完全可以简化办理环节和程序,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给社会和公众带来方便。要知道,让大家在“证”和“证”之间奔来跑去,从微观上看,会给个人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从宏观上看,则不仅浪费社会资源、制约市场活力,还会给寻租腐败提供温床,损害政府威信。由此而言,衡水公安机关首次停开10种“奇葩”证明,顺应中央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符合社会和公众的利益诉求。
从“未落户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到“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证明”;从“健在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到“单方保险事故证明”……从表面上看,衡水市公安局减掉的是一个个“证”,但实际上,“减证”与简政是表与里的关系,取消“奇葩证明”背后恰恰是权力的自我“瘦身”。正像有 时评 人所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中,管理部门向社会放权,本质上是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回归。以前“奇葩证明”之所以多,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证’出多门”、“各自为‘证’”,谁都不愿意舍弃自己手中的权力。现在管理部门每减掉一个“证”,实际上就是放掉一个管理的事项,就是重新划分一次权力的边界。这当然会很“疼”,但改革总是要触动利益的,“它不是剪指甲,忍痛也得下刀。”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停开10种“奇葩证明”,减掉的是证明材料,“放”下的是手中权力,收获的却是群众赞誉。衡水市公安局迈出的这一“小步”,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期待各地都能像他们一样,由“减证”而简政,释放更多改革红利,惠及更多普通群众。(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