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群众网上投诉回复工作的通知
07.11.2014 19:2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综合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
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栏目已纳入行风评议经常性考核工作,办理数据直接作为单位考核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近一年来,各单位对办理“阳光理政”群众网上投诉工作比较重视,建立了领导牵头、行业督办、专人负责、属地办理的工作机制,认真回复群众网上投诉事项,受到河北新闻网和部分群众的好评。有些单位受理和办结率达到100%,有的网上回复工作被评为5星级,但同时也有些单位存在办理不及时、回复质量不高等问题。由于近期群众网上投诉事项增多,尤其进入冬季,供暖供热问题频发,相关单位要积极协调、及时跟进、认真办理、妥善解决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及时办理。对网上投诉事项的回复要严格按照时限办理,逾期将被扣分。在3日内要作出“已受理”的初次回复,7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详细回复。
二是认真回复。“阳光理政”栏目对网上回复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回复内容根据质量评定为5个等级即5星。对于回复内容及时认真详细,能提供政策依据、过程、进度或解释原因,不漏项并主动与投诉人联系,切实解决问题,取得投诉人理解满意的将评定为5星。获得5星级的单位,“阳光理政”栏目通过《五星快报》报送当地市、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表彰获奖单位一把手,同时报送当地民评办作为加分依据。如有回复超时逾期或不受理、不办结的,将被扣分。
三是跟踪管理。由于区、县(市)住建主管部门网上回复工作考评纳入各设区市,各设区市除做好本级回复外,对于区、县(市)的投诉,要及时协调督导,跟踪管理,共同做好网上群众投诉工作。
四是理顺机制。各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工作人员变动或网上有不属于本单位职能管理的事项,要及时与省厅联系说明情况。目前,由于部分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正在进行“三转”工作,对办理群众网上投诉工作要尽快完成交接,新更换的负责此项工作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厅。
省纠风办将在年底前对“阳光理政”网上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请各单位对网上10月31日前的投诉咨询事项,于11月15日前要集中回复完毕,后续投诉咨询事项在年底前要办理完毕,确保受理和办结率100%。
联系人:李军建 张孟灏
电 话:0311-87801335 87907785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31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7.11.201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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