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法院:做好三项工作 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07.07.2014 17:53
本文来源: 法院
赵县法院以拓宽渠道、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为原则,扎实深入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7月3日,经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后,赵县法院院长冯青林同志提请任命50名人民陪审员的议案获全票通过,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云锁同志为新任命的5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赵县法院原有人民陪审员32名,现人民陪审员总数达82人,圆满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一是统筹兼顾,拓宽选任渠道。在选任工作中,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平等性。在严格把握德才标准的基础上,吸纳社会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民族、不同性别的人员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逐步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台帐。
二是严格标准,确保选贤任能。严格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要求选任人民陪审员。基层组织、基层单位和公民个人向人民法院推荐人民陪审员,法院进行严格的考察考核,确保把政治坚定、热爱陪审工作、群众威信高、品德好、能力强的人员选进人民陪审员队伍。
三是规范程序,严肃选任纪律。根据本县案件数量及特点、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民族状况、案件特点等因素,确定选任人民陪审员考察对象。经考察没有不宜任职情况,在当地媒体公示一定期限后,及时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杜绝违反操作程序情况出现,保证选任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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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2014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