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办通报9起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案

09.09.2014  11:22

    新华网北京9月8日电(记者隋笑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前通报了9起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刑事案件。

    据介绍,9起“三假”案件均为刑事案件,具体案情为:

    ——河南南阳吴选洲假冒记者诈骗和敲诈勒索案。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的吴选洲自2009年以来,分别假冒《消费日报》驻甘肃记者站、《河南法制报》等媒体记者,以能够帮助摆平案件、新闻曝光等手段,诈骗和敲诈勒索单位和个人钱财。截至案发,共诈骗和敲诈勒索钱款16.5万元。2014年4月15日,内乡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向内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6月6日,法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选洲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5000元。

    ——山西吕梁“5·19”假记者诈骗案。2014年2月,山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接群众举报,反映薛某某假冒记者诈骗钱款。山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立即部署吕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查处。吕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会同市文化执法部门于3月初开展联合调查。5月19日,专案组在榆林市将薛某某抓获。经调查,薛某某假冒多家媒体记者,以各种名义向多人实施诈骗,现已查实诈骗25万元。目前,薛某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福建龙岩“6·25”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4年6月25日,陈某某、邓某某以《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海西增刊记者名义,到福建省龙岩市新泉镇乐联村帮助村民解决房屋倒塌赔偿问题。村民林某找到陈、邓2人,要求对村内乱倒垃圾现象进行曝光,2人答应曝光,并向林某索要4000元。随后,林某对2人身份产生怀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除上述违法行为外,2014年3月,陈某某、邓某某假冒《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海西增刊记者,明知龙岩市连城县某非法采矿场已被取缔并停止施工的情况,仍然以山体被破坏、村干部渎职为由威胁进行曝光,向有关人员索要30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江西瑞金“6·13”假媒体工作人员敲诈勒索案。2014年6月13日,江西省瑞金市公安局根据受害人举报,对某非法新闻网站的工作人员曹某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立案侦查。经查,2014年4月,曹某某向某非法新闻网站支付4200元,从该网站购买到工作证、调研证,并伙同另一曹姓犯罪嫌疑人从该非法新闻网站购买所谓“拒腐防变警示教育光盘”。2人通过在网上搜索各类负面消息,确定敲诈勒索目标,然后以某非法新闻网站工作人员的身份到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恐吓、威胁,高价推销其“拒腐防变警示教育光盘”,从而牟取不法收益。经江西省新闻出版局鉴定,该“拒腐防变警示教育光盘”系非法出版物。调查发现,自2014年5月19日至6月3日,犯罪嫌疑人共推销11套非法光盘,获利21200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