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破获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 涉案金额逾3000万
犯罪嫌疑人崔某红指认存储的假酒。 警方提供 摄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假酒进行检测。 警方提供 摄
中新网邢台3月22日电(张鹏翔 李铁锤)河北省邢台市警方22日通报,由公安部督办的邢台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告破,捣毁一个涉及河北、河南、山东、四川等多省市的制售假酒网络,涉案金额逾3000万元,12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另有3人被移送司法部门。
通报称,2014年8月河北清河县警方接到举报称,该县张某销售多种疑似假冒名牌白酒。经初查证实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张某销售的假冒名牌白酒来自山东冠县郑某某处。郑某某生产的假酒销售范围包括周边多个县市区,2014年下半年仅冉某某的进货量就达到7000余件,市场价超过一百万元。同时,警方发现冉某某还从河南濮阳大量购进疑似某品牌假酒,于是决定深入调查。
经调查,冉某某购进酒为“全兴醇”,经四川全兴厂家进行鉴定证实该“全兴醇”酒系假冒产品。其销售的“全兴醇”酒是从濮阳市祥和商贸有限公司购进,销售范围涉及河北、河南、山东等地。
警方对濮阳市祥和商贸有限公司的崔氏兄弟及尚某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展开调查发现,“全兴醇”酒来自四川成都邓某。2015年初,专案组在四川调查发现邓某是“四川全兴川泰酒业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该公司法人为李某中。邓某生产的“全兴醇”酒大部分供给了濮阳市祥和商贸有限公司,还有一部分发往四川周边、重庆、东北、山东等地。
2015年春节前,警方获得冉某某将再次购入74万余元的“全兴醇”酒的线索,决定收网。同年3月31日,警方赶往山东冠县,突查郑某某的制假窝点,当场查获各类假酒6000余件,查封用于灌装假酒的生产线一条以及大量制假设备。4月1日,另一路民警对冉某某在邢台的门市、库房进行搜查,当场查获假冒品牌白酒2500余件。
经犯罪嫌疑人冉某某供述,其销售的“全兴醇”购自河南濮阳祥和商贸有限公司,其它假酒均购自山东冠县郑某某酒厂。
因涉案范围广,涉及金额大,2015年5月,公安部将该案列为部督案件。河北省公安厅成立联合专案组。7月22日,专案组以邢台市公安局食药支队为主力,抽调14个单位的精干力量50余人,兵分四川、河南两路同时收网进行全面部署。
河南行动组抵达濮阳后,顺利抓获犯罪嫌疑人崔某红、崔某军、尚某某3人。同时,四川行动组也将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邓某、杨某、宋某某、钱某某、刘某某等5人抓获。8月1日,专案组民警在成都机场将准备外逃的陈某某抓获。
2015年10月,专案组根据线索再次赶赴四川,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对生产窝点展开新的行动。经过近10天夜以继日的工作,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管某某、李某中以及上网逃犯周某刚。
通报称,该案共查封造假生产线三条,查获假冒名牌白酒7.2万余件(约45万瓶),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另有3人被移送司法部门。同时该案的侦破得到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和邢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