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超25%债务将到期 专家:警惕地方政府甩包袱

27.08.2014  05:36

   (原标题:地方国企改革助力化解债务风险)

  高额的地方债务压力正在不断冲击地方政府的神经,而国企改革成为其解决债务困境的一剂“良药”。《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个省份了解到,各地政府正在加速推动地方国有企业通过剥离资产、兼并重组等举措,使处置不良资产和增强国企运营效率同步并行,以此助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报告称,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万亿元。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期限较短,美国市政债期限平均在15年左右,而我国不到5年。2014年、2015年到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将有4.2万亿元。厦门、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和吉林等地债务剩余期限较短,2014年底到期的债务占比超过了25%,短期偿债压力剧增。

  “实际上,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可以看做是推动本轮改革的一个关键因素。”记者了解到,目前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四川等过半数省份已经公布了各自的国企改革方案,其中无一例外都包括“推进股权多元化减少国有股份比例”等内容。

  记者查阅地方债务审计结果发现,从债务率水平,即债务相对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占比而言,北京居首、重庆次之。北京、重庆、贵州、云南、湖北、上海、吉林的债务压力最大,总债务率均超过80%,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均超过70%。尤其是北京市,不论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还是总债务率均居于首位,两口径债务率分别高达98.93%和99.86%。而上述城市的国企改革方案中均透露出希望借此缓解债务压力的意图。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困扰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尤其在目前中国经济增速回落、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地方债务萧风瑟瑟、实体经济结构转型之际,高昂的融资成本成了阻碍经济发展和流动性有效配置的拦路虎。

  “国十条”明确,解决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全面深化改革,多措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增长结构、形成财务硬约束和发展股本融资来降低杠杆率,消除结构性扭曲。

  首先,核心在配套改革,比如目前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的框架下,各主管部门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和合作,金融理财产品往往都是跨行业设计、层层加码、相互抬价,经常以创新的名义来绕开单一部门监管,造成风险和成本进一步抬高,导致实体经济拿到手的钱被层层加码,企业融资成本自然高企。要想根治这种矛盾,压缩资金链条,减少监管套利滋生的金融空转利润,就必须加快监管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协调和混业监管的框架。

  其次,尽快推动金融改革和利率市场化改革,规范金融同业拆借市场,规范信托、银行理财和委托贷款等行为,缩短资金链条,降低固定收益率,减少资金在金融机构空转,降低全社会的融资成本,只有基准下降之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才有可能下降。

  实体经济资金成本高企的原因主要来自利率管制和资金错配,如果长期人为设置存贷差,金融机构自然不愿意去承担主动风险定价,于是大企业与小企业贷款在缺乏风险定价的情况下,银行自然选择大企业,虽然国务院三令五申、央行一再定向降准,但商业银行并不积极,银行在“三性原则”(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面前自然会设置障碍刁难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这种歧视性和挤出效应自然会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

  第三,进一步规范和抑制金融同业拆借市场的过度扩张,让同业拆借回归头寸调剂的本源,而非以此展业和层层加码各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如果压缩了同业拆借的规模,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再搞资金空转的借贷游戏和规范经营,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利率自然下降,全社会融资成本才会下降。

  第四,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只有放开牌照和打破垄断,引入多元化的市场竞争,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层次,改变目前金融行业的盈利发展模式,实现先普后惠,才能侧向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第五,提高社会诚信和违约成本,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减少主动违约的动机,同时要扩大和完善信用担保机制,除了要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这次“国十条”提出要大力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保险产品,采取“保险+信贷”的方式来打消商业银行的风险顾虑,这样的制度安排会促使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对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增加后,融资成本有可能会下降。

  第六,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股权私募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这是缓解小微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途径。银行的基因注定不可能为这些不确定的小企业去冒险,没有进入成熟期的企业必须要依靠V C、PE和资本市场,让风险与收益对称起来,创新型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来源多样化之后,融资成本自然会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