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父亲倒车撞死儿子被判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3.09.2014  12:25

近日,平乡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父亲倒车撞死儿子案做出一审判决,赵某倒车不慎撞死自己10岁的儿子,法院认为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的某一天,赵某在院子里倒车掉头时,听到10岁的儿子喊叫。他赶紧停下车,看到儿子已经在车底下。他和妻子把孩子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赵某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其儿子死亡,其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因其有自首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河北电台记者杜岩卿、邢台电台记者秦庆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