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倒查违规发展党员 谁介绍谁负责
谁介绍谁负责 谁培养谁负责 谁谈话谁负责 谁考察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
对违规发展党员的,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七一前夕,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山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规发展党员行为实行责任倒查,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同时,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据悉,这个新任省委常委班子通过的第一个党内惩戒性规定,旨在从源头上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把好党员“入口关”。《责任追究办法》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聚焦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违规主体、违规情形、处置适用作出了更加具体明晰的规定,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了操作性、执行性更强的政策和制度依据。
《责任追究办法》有以下4个特点:一是突出从严要求。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规矩意识, 对违规发展党员行为实行责任倒查,倒逼基层党组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党员”、利益交换、“近亲繁殖”、弄虚作假、故意包庇隐瞒发展对象问题、不按程序或突击发展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入党等突出问题,逐条列出了8种违规发展党员具体情形,提出了明确处理措施。三是突出责任意识。明确界定了5类责任对象、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对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有关党组织及其责任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设置了“高压线”,做到问责和追究有依据、有力度。四是突出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情形和程序,对38种具体违规情形,针对不同责任主体分别给予对应处分,防止处理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的随意性。
下一步,省委组织部将通过强化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开展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的职责要求、纪律约束,对那些审查把关不严、导致发展党员工作“走样”“变形”的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严格对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追究,以刚性措施保证发展党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