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工信安〔2014〕216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市石油化工局,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无线电管理局,厅属单位:
按照省安委办《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冀安委办[2014]15号)要求,现将《2014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6月5日
2014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抓宣教也是抓落实”、“抓宣教也是抓治本”、“传播力也是领导力”三个理念,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把握宣教工作规律,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各单位责任落实,促进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守卫“红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发挥对安全生产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宣传教育体系,促进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大格局。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今年是第1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按照厅“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实际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宣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应急救援演练、安安全文化建设交流、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宣教活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报纸、内部刊物等媒体,加大对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
(二)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本着“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省受警示”的宗旨,认真组织开展以“警钟长鸣、长治久安”为主题的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事故案例影片播放、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等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警钟长鸣、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发动,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标准条件,充分发挥安全文化专家在培育和创建过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培育工作,争取更多的企业列入省级示范企业名单,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六进”活动。以传播生产、生活安全知识为重点,通过多种多样、灵活有效的方式,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认真谋划,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宣教活动,把重要工作宣传到位,把安全知识传播到位。做好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单位的电子显示屏、LED彩色显示屏等平台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利用“安康杯”、“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时机,精心筹划,创新方法,突出形势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安全发展。
(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省国防科工局负责组织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培养一批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强化企业管理者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规程,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岗位安全技能水平。
(七)加强宣教阵地建设。要把门户网站、行业刊物作为主阵地,办好用好机关网站、行业刊物,开设专栏、专版、专题,提高权威性、专业性。鼓励、督促企业办好内部刊物、报纸或建立宣传栏等,加强与媒体联系。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也是源头管理、预防为主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把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确保安全宣传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加强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改进宣传工作方法,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建立与各有关宣教机构沟通联络机制,促进安全宣教工作健康发展,实现宣教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工作协调。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和沟通,整合宣教资源,要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优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和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安全生产大宣传格局。
(四)强化目标考核。厅安委办将加大宣教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所占权重,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落实。
来源:安全生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