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 打造智慧法院 提升案件质效
为落实全国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周强院长讲话精神,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落实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要求,提升智审系统全员、全程的应用水平,衡水中院党组决定将2017年定为信息化应用年,要求全市法院把信息化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推动审判管理监督的科学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衡水中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常务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各基层法院院长为小组成员的信息化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研究部署全市法院信息化应用工作。
根据司法改革新需求,结合全省考核要求,加大庭审录像、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电子卷宗等各项工作力度,利用司法大数据,不断提升审判管理水平,推进信息化技术和审判工作高度融合。全面完成审判流程系统重构,下大力度推广智审系统应用;进一步强化电子卷宗质量管理和审判流程归档系统应用,保持当事人身份信息的录入水平;以覆盖非涉密业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移动工作平台;优化完善数字法庭,实现“每庭必录”。在已完成数字法庭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完善数字法庭建设。数字法庭数量必须满足“每庭必录”的要求,尚不能达到要求的,根据实际需要新建高清数字法庭(原则上建设简易式和便携式数字法庭);加强运维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是头等大事”观念,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和管理,提升干警信息安全意识。针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实际,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切实防范信息泄露、失控、泄密风险,确保信息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应用的督导力度,衡水中院成立信息化应用、审判执行业务绩效考核督导小组,督导小组采用逐院督导、条线督导、会议调度、电话调度等多种方式在全市法院开展督导工作,每月对各基层法院、中院业务部门进行一次考核督导,并逐院、逐庭、逐项进行点评。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信息化应用考核督导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