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监管制度有待完善

05.12.2016  18:19

 

  连续4年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对比往年的公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同小异,要么是建设资金被挤占挪用,要么是一些地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要么是不符合保障规定的家庭申请了保障房。之所以出现这些屡审屡犯的问题,根源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我国是新生事物,相关的监管制度还在建设之中,资金筹集使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审批、纠错清退、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基础工作也很薄弱。也正是由于保障房后期分配、管理机制有待完善,许多房企、民间资金在参与保障房建设时参与积极性受到影响。 
  国家层面为了支持保障房建设,每年都出台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渠道不断拓宽,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在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资金来源分散,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对专项资金使用去向的跟踪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专项资金筹集后被挪作他用。 
  虽然多数地方的保障房申请主要遵循“三审两公示”程序,但是惩处乏力和监督缺位才最终导致保障房分配和管理问题的存在。应该让法律给保障房分配戴上“紧箍咒”,尽快出台基本住房保障法,既要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保障房建设中的责任,又要规范保障房分配、运营、流转环节,并对“骗保”等行为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