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女职工权益不受侵犯
9月24日至27日,辽宁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顾问王俊莲为组长,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倪燕芳为副组长的专题调研组就我省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情况分别到石家庄、衡水两地进行调研。在石家庄调研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王增力,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贾永信陪同调研。
四天的时间,王俊莲一行分别在石家庄市总工会、衡水市总工会,召开省、市、县(区)、企业工会干部座谈会,先后听取省总工会、石家庄市总工会、衡水市总工会工会工作、女职工工作以及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情况的汇报。今年以来,河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围绕省工会十二大提出的“抓大事、抓善事、抓要事、抓有影响的事”的工作思路,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提出了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素质提升、权益维护、爱心帮扶、强基固本五大工程,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集中力量、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润石珠宝饰品有限公司、河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河北金音乐器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和一线职工代表座谈,查看有关档案材料并发放调查问卷,参观了部分企业设立的“爱心妈妈小屋”,了解《特别规定》在企业贯彻实施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详细倾听职工们的建议和意见。在河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研时,有职工提出“生育保险报销比例能否再提高些”,“企业能否对遭遇困境的女职工,特别是患大病女职工开展心理疏导”等建议,调研组成员逐一记录,还向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询问:“女职工生育后,98天产假能否按时休?怀孕流产女职工能休产假吗?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否知晓?……”听到企业能够按照《特别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的回答后,调研组成员频频点头,对河北在贯彻执行《特别规定》上的做法表示满意。
王俊莲对我省在宣传贯彻《特别规定》上的努力表示充分肯定。她说,《特别规定》对保护女职工平等就业、职业安全和生命健康,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有着重要意义。工会组织要仔细研究《特别规定》发挥了哪些作用,还存在哪些问题。找准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王增力在陪同调研时指出,女职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各项要求,切实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针对新形势下女职工维权工作的新特点,进行广泛调研,努力加强源头参与,强化机制建设,加强调查研究,与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推动尽早出台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和地方在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体系。通过健全机制、抓落实、重监督等各项措施的实施,从根本上做好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同时加大对女职工的培训力度,提升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女职工工作的全面发展。
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党组成员李国悦,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亮,衡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总工会主席陈学民等分别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