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高阳出台政策 重奖引资引智创新
图为活动现场。 杨瀰 摄
中新网河北新闻4月23日电 (徐巧明 杨瀰)4月23日,保定市高阳县举行新发展格局与河北“十四五”经济研讨会暨高阳县招商引资推介会。
据高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蒋东方介绍,该县地处京津石腹地,紧邻雄安新区,区位优势明显。近年来,该县不断创优营商环境,悬挂明示牌,推行领代办,出台政策包,吸引大批投资体量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高端高新项目洽谈落地,并成功集齐省级园林县城、省级洁净城市、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四张金名片”。今年,该县将以承办第四届市旅发大会为契机,谋划实施一批文化、产业、生态、旅游融合共生的特色旅游项目,借势借力加快高阳发展。
蒋东方称,为激发经济发展潜能,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该县于近日制定出台了系列帮扶措施和优惠政策。
在投资促进方面,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3亿元和5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参照该土地出让价款的10%、20%和30%进行奖励;在人才支持方面,对全职到高阳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县财政每人每年奖励资金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县财政每人每年奖励资金5万元;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中级职称人员,县财政每人每年奖励资金2万元;由企业按年申领,奖励期限最长为5年。
在创新鼓励方面,对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除国家奖补外,按获奖等次县财政再分别给予每项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除省奖补外,按获奖等次县财政再分别给予每项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新建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入驻协议约定投产达效后,从约定年度起十年内,对符合政策年度按照20万元至250万元标准落实奖励。(完)
编辑:【高红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