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治污不力主管将被撤职
23.04.2015 13:25
本文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汪洋)日前环保部公布数据,今年一季度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保定市再次垫底。昨日记者从保定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面对日趋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出台《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十项工作制度》,将蓝天白云与官员职务挂钩,对治污不力的主管人员将采取撤职的严厉处罚。
据介绍,保定市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列出了会被严厉行政问责的十项行为,包括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一旦被发现有上述行为,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同时,对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主要领导不得晋升。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分管领导引咎辞职。
此外,保定市环保局将对认定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纳入环保违法黑名单,并向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禁止其申请上市或者融资,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及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在市区主要路口LED大屏幕上,滚动播出每日各县(市、区)、开发区空气质量及排名情况。
编辑: 孙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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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4.2015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