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商务局2014年决算情况说明

17.11.2015  16:53

       

      一、保定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根据《保定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保定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调味品等主要生活用品流通监管;负责拍卖、典当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拟订和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综合协调和指导我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拟订我市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中涉及我市的相关工作,并实施管理和监督;协调全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省商务厅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省商务厅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市的贸易争端,负责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的标准化建设;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组织实施我市对台直接通商工作;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以保定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六)负责全市商务工作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七)指导全市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4  年度部门决算收入3442.7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442.78  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4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3442.78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2.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7.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59  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5.3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02.8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65.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