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全面启动“慈善宣传月”活动

14.09.2016  02:07

      今年9月1日起,我国首部《慈善法》正式实施,并确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保定市将9月定为“慈善宣传月”。日前,保定市民政局积极制定活动方案,正式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慈善宣传月”活动。

      运用媒体宣传贯彻《慈善法》。全市民政部门以及各慈善组织通过设置慈善专栏、建立微信平台、发放宣传册、悬挂条幅、开放社区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开展慈善文化宣传,积极营造人人知晓慈善、共同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参加京津冀慈善展示会。组织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社会团体积极参加在北京举办的慈善展示活动。积极推介保定慈善组织,搭建与京津冀慈善组织对接平台,扩大《慈善法》的影响力。

      设立“慈善开放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集中开展“慈善开放日”活动,搭建慈善组织与公众互动参与慈善体验平台,引导公众参观慈善组织,通过“慈善开放日”,多领域、多视角、全方位展示慈善事业发展成果,让社会公众走进慈善、了解慈善、关注慈善、参与慈善。

      开展“公开募捐”活动。鼓励和倡导具有公开募捐资质的慈善组织,围绕赈灾、助学、助医、助困、环保、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等各类慈善项目开展募捐。公开募捐活动坚持自觉自愿的原则,充分考虑自身实际和社会需求。同时要求各慈善组织要设立专门账户,及时公布捐款单位及捐款数额,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慈善六进”活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与各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开展慈善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等形式多样的慈善宣传、救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