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出台支持企业转型19条措施
保定出台支持企业转型19条措施
设立1亿元企业应急基金支持优质项目
为加速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努力构建与京津协调互补、梯次搭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日前,保定市出台了支持企业转型的19条具体举措。其中,保定市财政局计划出资1亿元,设立保定市企业应急基金,重点投向和支持生态环境改善、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的优质项目。
落实优惠政策,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
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下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支持企业创新税收等优惠政策,另外,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政策范围,由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扩大至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
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该市还实施差异化环保管理政策。对电力、水泥等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原则上不列入错峰生产;根据涉气企业能源结构、排放标准、治理水平、产品附加值等条件,对企业进行绩效评价,根据预警级别采取适度减排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免于停(限)产和免于停工。对有合法手续、环保稳定达标企业,不采取“一刀切”停产措施。
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政府出资15亿元,并按不同比例募集社会资金,设立保定市产业投资基金、市现代服务业基金、市创新创业基金、市农村小康建设基金、市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另外,政府出资10亿元,银行机构、保险、信托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出资30亿元,设立保定市蓝天基金;政府出资2亿元,根据需求最多出资5亿元,设立保定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5亿元设立京津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
支持企业上市,培育龙头企业
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国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址保定,并运作5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补助。
对首次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不含二次入统企业);对首次入统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符合条件申报国家、省级资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和推荐。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各级有关部门优先保障煤、水、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应。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创新
鼓励和支持企业自建或共建企业研发机构。对新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市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实验室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财政配套50万元;对国家级重点新产品项目,市财政配套50万元;对以发明专利为核心技术的市级以上项目,市财政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鼓励小微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孵化。对服务设施齐全、公共服务功能完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其建设规模和培育、孵化效果,市财政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的资金支持。
鼓励企业争创科技型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强化科技风险投资资金对企业的支持,坚持每年追加500万元注入科技金融投资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共担风险,支持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免费为企业提供服务,对通过服务帮助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2万元至10万元、5000元至1万元、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性后补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