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
1月28日,保定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刑事审判工作,对2015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保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素英对2014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新年度工作,高素英副院长强调,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一是要把握好刑事案件的定性,要紧紧围绕犯罪四个构成要件来定罪量刑。二是要把握好刑事案件的证据,尤其是要注重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真正做到证据确实、充分。三是要慎重处理关于自首和立功的问题,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把握和认定自首和立功情节。四是要提高庭审的驾驭能力,落实好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相关改革措施。五是要审理好职务犯罪案件,谨慎适用缓刑、免于刑事处罚。六是要重视无罪案件的审理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注重协调,保证宣告无罪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七是要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熟练的掌握量刑的基本方法和步骤,确保量刑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高素英副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意识,切实强化庭审的功能和作用,不断提升驾驭和掌控庭审的能力和水平,尤其是要优质高效地完成刑事大要案的审理,扎扎实实做好2015年的各项工作,使全市刑事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保定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梁旭对全市法院2014年刑事发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点评。
会议还就刑事案件相关程序的运用、量刑规范化工作进行了培训。
保定中院全体刑事审判人员、新市区、南市区、北市区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副院长及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在各县(市)分会场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