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动员会召开 考核结果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

11.01.2018  20:41

图为动员会现场。 本报记者 刘小林 摄

(记者 刘小林)1月9日,省法制办组织召开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动员会。由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8个考核小组,1月10日起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省法制办副主任赵树堂主持动员会并讲话。会议强调,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坚持“一个突出、三个创新”。“一个突出”即:突出一项重点工作。把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大幅提高分值权重。“三个创新”即:三个创新工作。一是创新社会评议机制,在社会评价广度和评价内容宽度上进行改进,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创新考核测试工作,用好网上测试形式,扩大测试范围。三是创新集中评审方式方法,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提高集中评审的客观性、公正性。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对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次考核,由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由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组成,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内部考核分自查自评、现场考核、集中评审和日常掌握四种方式。外部评议包括:社会评议、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互评。

此次考核按照自查自评、现场考核、集中评审、综合汇总、结果应用五个步骤进行,自查自评需在1月10日前完成,集中评审需在1月25日前完成。集中评审结束后,根据内部考核得分、外部评议得分以及加分、扣分情况,综合汇总,计算出被考核单位的最终得分。综合评审结果汇总后,由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政府。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肃对待依法行政考核,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汇报工作、提供材料弄虚作假影响考核工作的,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同时,在考核过程中,考核组要会同各地各部门及时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对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来源:河北法制报·政府法治2018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