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采暖补贴开始发放
20.01.2017 22:01
本文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此次发放持续到3月15日结束 范围为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两参”等人群
本报讯 (记者 宋 钧) 1月19日,我市参加集中供热的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两参”等人群领取到了2016-2017年冬季集中供热采暖补贴。今年采暖补贴发放工作将持续到本次采暖期结束。
当日上午9时许,在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正组织市民有序领取采暖补贴款。“得知要发放补贴款,早上7时就来了,共领到了1870元。”市民杨先生是一位伤残退伍军人,属于重点优抚对象,他告诉记者,这几年每年供暖期都能领到采暖补贴。
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采暖期,公司将为约4500户参加集中供暖的市民发放采暖补贴。19日首日发放,共发放124.6万元,883人领到了补贴款。据介绍,该公司发放采暖补贴共分为三个阶段:1月19日-25日,2月23日、24日,3月14日、15日,每天发放时间为:9:00-11:30,13:30-16:00。
与此同时,在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营业大厅,市民也领取到了采暖补贴。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9日下午,共为300户居民发放补贴款。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2017年冬季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发放工作于1月19日开始,3月15日结束。补贴发放范围为:参加集中供热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因战致残民兵民工)以及“两参”退役人员(参加1954年以来对敌14次战役及参加核试验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困难的退役人员)。各类人员需持有关证件,到所属供热企业领取。
编辑: 张小波
本文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20.01.2017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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