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石家庄供热公司开收暖气费 逾期交费需缴纳违约金

05.10.2016  23:06

目前,石家庄市21家供热企业已经陆续开始收取今年的暖气费了。而中电投供热公司也贴出了收费公告,由这家供热企业供热的市民注意了,即日起至10月31日前可就近选择指定银行持卡缴纳供暖费,逾期将产生日2‰的违约金。空房申报和恢复用热需在10月10日前办理,逾期将按全额收费。

附: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供暖收费公告

尊敬的用户:

按照市政府“一管到户”工作部署,我单位分期分批进行了接管,已接管居民领取了供热缴费卡,供暖期将至,为在陆续交接的过渡期间做好各项工作衔接,确保大家今年正常供热,特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1、领卡:已接管小区至今仍未领卡的居民请持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尽快领取,以便您交费和办理相关业务。

2、交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文件执行,如遇调价按新价格执行。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可分户控制居民需交纳20%空置费。

3、交费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前,您可就近选择指定银行持卡交费,逾期会产生日2‰的违约金。

4、交费方式:到指定银行交纳,兴业、汇融、中信、河北银行已开通柜面交费业务;建行、中信、河北银行开通网银和手机银行,也可登陆我单位官网(http://www.zdtsjzgr.com/)交纳,支持各行银联卡支付。

特别提醒:往年欠费居民需先到我单位结清欠费后才可去银行缴纳当期采暖费。

5、空房申报和恢复用热:

办理时间:2016年10月10日前,逾期不再办理,按全额交费;

办理方式:上个采暖季已申报的居民如本采暖季仍空置,可不再重复办理;所有新办空置或恢复用热的居民均需到我单位就近网点办理,不再由物业、居委会、楼长等代办。来时须携房产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管到户居民仅持缴费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