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造假企业付出高昂成本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及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答记者问
两会e问部长
网店卖假货该怎么罚?“民告官”如何才能不再难?反腐败立法有无时间表?9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此前,阿里巴巴和工商总局之间发生争议,如何规范网购市场?
张茅:网购确实方便了消费者,促进了消费,我本人也网购。但网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夸大宣传、假冒产品比较多、商品退货难等问题。工商总局已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现在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互联网交易平台要担负起重要的责任,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要讲诚信、讲信用,也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必须加强政府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来共同破解这个难题。
问:很多人关注“淘宝卖假货”的事情,工商总局有没有加强打击假货的计划?
张茅:假冒伪劣涉及每个人的利益,也涉及到保护知识产权。最根本的还是要加强企业的诚信意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如果卖了假货、侵犯了知识产权,就要记录进入企业信用档案,其经营活动就会受到限制。这是治本之策之一。
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对假冒伪劣产品要严厉查处,使造假企业付出高昂成本。现在违法成本过低,才出现这么多违法现象。如果增加了违法成本,使企业支付不起,甚至罚得倾家荡产,我们的市场秩序就会有好转。
人大有权撤销不合法规范性文件
问:立法法修正案二审稿明确了税率调整由法律规定,三审稿为什么删除了这个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有一句话叫做“政府征税必须得到人民的认可”,“税收法定”原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我们是这么考虑的,二审稿所规定的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等,经过专家论证,这个表述不够科学。实际上税种就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为了表述得更加科学,采取了现在的表述。法律不规定税率了?不是这个意思。税率是税种的基本要素。
问:立法法通过后,限行、限购等“红头文件”会被视为违法吗?
郑淑娜: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由于一级政府行政管理的特殊需要,要采取一些行政措施,但是又来不及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此,考虑到一级政府管理的复杂性和紧急性事项的处理需要,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开了一个“小口子”。即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尚不成熟的,可以先制定政府规章,但是满两年必须要提交本级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如果不提交,满两年就要失效。
现在媒体提到的“红头文件”,不是地方政府规章,虽然不属于立法法的调整范围,但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更不能设定减损公民权利和增加公民义务的规范。对于规范性文件,我国监督法规定,本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是不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如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人大是有权撤销的。
细化规定解决“民告官”立案难
问:“民告官”,如何才能不再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要解决的是“三难”问题,最重要的一个“难”就是老百姓告状难。在行政诉讼法中,对解决老百姓告状难有很细致的、具体的规定。比如规定了立案登记制,完善立案、受理程序,在受理窗口不能不接收老百姓的状子。比如规定了如果不立案有哪些救济措施,同时也规定了法院内部对立案的监督机制。这些都是从具体的规定入手,解决老百姓立案难的问题。
推进反腐败立法
问:反腐败立法有无时间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还包括行政监察法等。党中央提出了要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制度,刑法修正案(九)正是落实党中央的这一要求,对刑法有关贪污贿赂犯罪的条文进行了完善。
去年10月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我们也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根据2015年立法计划要求,及时把草案修改好。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