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违约潮至:佳兆业遇资金链危机否认破产重组

07.01.2015  06:49

  根据彭博系统显示,截至1月6日中午,2017年到期的美元债的价格已经跌至36-39美分,2018年到期的美元债徘徊在34-37美分,2015年到期的点心债则跌至25-34分,2019年到期的美元债则已降至35-38美分,2020年到期的美元债价格则在30-34美分附近。而相关债券的报价在1月5日上午仍维持在40美分以上。

  深圳大批房源被锁、汇丰贷款违约、合作伙伴追款12亿……深圳佳兆业过去一个多月来连续遭遇黑天鹅事件。

  1月6日晚,佳兆业(01638.HK)再被传破产重组;很快佳兆业发布官方公告澄清:“本公司今日没有召开董事会,也没有达成所谓决议。

  接近佳兆业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过去一个多月以来,佳兆业原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均在寻求妥善解决公司问题的方法,未来可行的方案包括好几种,如降价自救、寻求整体收购、债务重组等,不会轻易选择破产重组。

   资金链危机

  据传闻称,佳兆业董事会于1月6日下午召开会议,最终决定对公司进行破产重组。尽管该消息信源单一、模糊,但影响巨大,佳兆业不得不在深夜发出澄清声明。

  破产重组的传闻令佳兆业目前的局面更加恶化。2014年11月以来,佳兆业深圳多处房源遭到“锁定”,导致公司包括主席、副主席以及首席财务官在内的多名高管离职。佳兆业在深圳多处在售项目以及处于开发中的旧改项目陷入停滞,公司短期财务压力进一步放大。

  1月1日,佳兆业便遭汇丰银行追款4亿;1月6日,深圳两龙岗区旧改项目伙伴也将与其终止合作协议,并要求佳兆业退回1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6日的公告,佳兆业同时接获贷款人的通知。贷款人认为佳兆业被指违反合作协议,已构成相关贷款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并宣称上述费用连同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未偿还款项即时到期应付。

  佳兆业指出,除上述通知及早前公布的汇丰融资协议的还款通知外,并无其他接获任何债权人的任何还款通知或要求。

  但据相关金融机构人士透露,现在佳兆业合作的银行都在评估相关合作项目违约的可能性,不排除还会有金融机构追债。

  佳兆业此前在公告中坦承,汇丰事件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交叉违约,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香港债券市场人士透露,目前,佳兆业一只(KAISAG10.2501/08/20CALLABLE)在本周四(1月8日)要付大约2亿港币的债息。现在市场观望佳兆业能否支付这笔债息。如果公司不能如期支付利息,其对债券价格所产生的冲击更甚于汇丰债务的违约,可能会触发整个192亿港币债券的交叉违约,从而直接导致公司走向清盘或财务重组。

  据佳兆业2014年半年报披露的数据显示,公司于2010年发行的总额为15亿元的可换股债券将于2015年12月到期。同时,佳兆业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总借款达到了297亿元,其中,需在1年内偿还的为60亿元,需在2年以后5年以内偿还的则为47亿元,但当期佳兆业现金及银行存款仅为110亿元。

  在过去三年内,佳兆业也是一家将资金杠杆运用很足的公司,与多家银行、信托、私募基金等都有合作,其负债率一直保持在60%多的水平。

  “佳兆业本来销售势头正猛,但突然深圳项目不能销售了,给公司带来的打击很大。”深圳一位开发商人士说,销售回款是公司最重要的现金流,没了深圳的销售,佳兆业资金链肯定大为紧张。

  过去一个多月来,佳兆业原实际控制人郭英成家族为了渡过危机,选择将逾11%的股份转让给第二大股东生命人寿,其家族成员及元老基本从管理层中淡出,佳兆业目前的董事会已经以生命人寿阵营为主,但此种方案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链问题。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生命人寿作为佳兆业新的大股东,有着强大的资金实力,最终可能找到合适的方法解决目前的违约门。

  债务重组可能性较大

  尽管佳兆业声明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否认,但接近佳兆业的人士称,债务重组很可能是佳兆业事件接下来的发展趋势。

  债务重组并不等同于破产重组,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目前来看,佳兆业还未到资不抵债、破产清盘的地步。香港银行公会曾颁布了处理香港公司财务困难时的有关指引,鼓励债权银行之间相互配合和合作,尽量促成挽救公司免于倒闭的财务安排。

  熟悉香港上市公司规则的法律人士分析,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上市公司对濒临破产、财务困难的公司可进行债务重组,一般是进行财务重组,财务重组的方法主要是公司的大股东在出现财务困难时通过与银行的谈判,通过债转股或者短债转长债的方法,降低公司的债务水平。这种挽救方法一般需要公司的管理层能继续留在公司经营。

  另外一种方法是从外部引入一个新的投资者,这对于投资者是属于反向收购,收购者实际上是买一个重新经过债务安排谈判的上市壳。

  上述法律人士判断,佳兆业可能的选择会是第一种财务重组的方案。北京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债务重组可能会债转股或者债务延期,所以关键是在重组而非破产;透过债务偿还计划来重组一间无力偿债的公司,有时比解散公司的好处更多,例如上市公司可以将上市资格的价值实现,尽量提高债权人获得的回报,而且可保存许多职位及其它无形的公司资产。

  那么债务重组的程序如何进行?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66(2)条规定,必须得到以人数计大多数(即“人头票”)及以价值计四分之三的债权人或成员(或其类别)同意,方可进行债务妥协或债务偿还安排。债权人及股东通常会先行磋商,然后才向法院提出申请,而且很大机会具备第166(2)条规定的会议所需大多数。此项申请可以由公司、成员、债权人及(如属清盘)清盘人提出。

  因此,佳兆业是否可进行债务重组,并非佳兆业董事会自己说了算,而是应与债权人、股东协商。

  目前而言,佳兆业事件还在进一步恶化中,现金流状况是否能得到改观,与房源何时“解锁”、债务状况息息相关,销售何时恢复正常也难以预期。

  (原标题:房企违约潮至:佳兆业否认破产重组传言)

【延伸阅读】
  • 房企小老板欠债近20亿 涉嫌合同诈骗被控制
  • 多地年底现土地供给潮 二线房企纷纷进一线抢地
  • 中国商业地产遭遇电商冲击 房企寻求转型升级
  • 中国房企在美最大投资项目开工 投资逾5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