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工作的函
03.06.2014 20:26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及有关部门信息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信息中心,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指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对于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国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三年,我中心开展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软件的年度测评工作,对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软件产业化,提高应用软件水平,规范应用软件市场,引导应用软件产品的发展方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且得到了行业专家、软件开发企业及行业用户的肯定和大力支持。为此,我中心决定在2014年度继续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工作,通过测评的软件将向行业进行发布。现将测评工作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测评范围
城乡规划应用软件、城乡建设应用软件、建筑工程应用软件、住房与房地产应用软件和信息技术综合应用软件等(附件1)。
二、测评的依据
1、《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通用规范》;
2、其它相关标准文件。
三、测评方式
1、软件产品专业测试;
2、专家评审。
四、申请测评的条件
1、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软件的开发单位或软件的应用单位;
(2)申请测评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属单位,且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2、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报名表(附件2);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未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提供软件开发证明(附件3);
(4)用户名单及主要应用单位使用报告;
(5)软件基本功能介绍(电子版);
(6)用户操作手册(电子版);
(7)申请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文档。
五、送测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要求符合软件自身实际功能,并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一致,且不能有歧义。
特商请你们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软件测评申请工作,并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及相关测评材料提交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系人:李洁、徐沫
电话:010-58934877 010-58934415
传真:010-5893487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4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范围
2、2014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报名表
3、软件开发证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2014年1月20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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