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的通知
25.08.2015 10:42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人居环境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5】698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我省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并就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做好组织推动。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科学决策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我省村庄人居环境的录入率为75%(各地2014年农村人居环境录入率见附件二),在全国属于较慢省份,受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的通报。今年,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及早部署,强力推进,按时完成录入任务,力争录入率达到100%。
二、加强督导督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各乡镇、村庄做好录入工作。各市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地方进行重点督导督查,并对各地工作进行通报。
三、建立激励机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对工作开展好、进展快及录入信息全面、准确、完整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调查的工作经费。
附件:1、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录入情况统计表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人居环境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5】698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17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5.08.201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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