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传龙:辅警是如何炼成“色霸王”的?
强奸当事人,还要求免费保持性关系、强制收取保护费……这些在电影中才能遇到的情节,竟然在生活中真实上演。近日,有网友举报称,广东英德公安局城南派出所3名辅警敲诈勒索一失足妇女,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对此,英德市公安局回应,涉事3名辅警已被刑事拘留,此事基本属实。(9月2日《广州日报》)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部门的职责所在,哪怕是“失足女”,也有权享受法律的保护,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而三名公安工作人员,却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当事人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强奸、轮奸,是明显的违法犯罪。后面还想继续享受“免费性关系”,如此行径,更加恶劣嚣张。此事发生在知法犯法的警察身上,在处罚上就应该罪加一等。
先有权力无惮忌,才有“免费性关系”。拿着法定的权力,明码标价,敲诈勒索,从聊天记录中看出当事人深谙此道,而且毫不觉羞。可见,此类事情已成为他们惯常运作的一种潜规则,估计在其它执法活动中,也没少干此等作奸犯科之事。如果不是这位“失足女”惧于他们的淫威,选择逃离这个城市和这个行业,则将继续遭受这些“警察禽兽”的蹂躏。即是现在,他们所管辖的区域,是否还有“小姐”仍在受着他们的盘剥和蹂躏?
事情曝光之后,当地公安部门急于公开三名当事人的辅警身份,似有为自己遮羞的意味。因为,辅警并非正式在职人员,像临时工一样,只在公安部门从事辅助性工作,出了问题,临时性的辅警身份便成了挡箭牌。但在现实中,很多辅警除了拿着“辅助性”的工资,干的多为正式警察的事情。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今,英德警方没有管好“自己人”,让这些贪色、贪吃“霸王餐”的辅警们败坏了形象,公安部门要先打自己一板子,认真反省这些“色霸王”是如何炼成的。
聘用辅警,本来是为了解决警察人手不足,让他们协助维持社会治安管理公共秩序的,现在他们自己却成了社会治安的破坏者、国家法律的违反者,他们的失足犯罪,会让公众很失望。对这样的人,纳税人还有什么理由花钱养着他们?辅警频出问题,也警示公安部门必须加强对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不能为他们中产生的畸形毒瘤提供不良土壤,以免养虎为患。为此,各地各级公安部门要认真自查自纠,对执法队伍进行一次严厉的整肃,坚持杜绝随意执法,彻底终结辅警和公安“内部人”的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