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部署贯彻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

28.07.2014  11:49

      7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狠抓会议各项部署特别是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工作优势,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指出,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站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阐释人民法庭的制度优势和功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庭工作的发展方向和任务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创新性,充分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指导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文件。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学习领会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吃透实质,把握精髓,切实以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高起点高标准推动人民法庭工作科学发展。

        周强要求,要充分认识人民法庭在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意义。人民法庭根植基层,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又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领域,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对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周强强调,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司法为民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继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因地制宜加强巡回审判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对社情民意的调查研究,加强对基层情况的了解掌握,切实防止身在群众之中而自觉不自觉地脱离群众。要落实“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大力加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工作,完善便民服务网络,为当事人申请立案、案件查询和其他诉讼活动提供集成式、一站式服务。

        周强指出,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基层是基础和关键,人民法庭大有可为。针对广大农村“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特点,人民法庭要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要着力加强调解工作,妥善处理民间纠纷,积极修复邻里关系,让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等方式得以化解。要进一步完善诉非衔接制度,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组织、行业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推进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要高度关注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及时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周强要求,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人民法庭要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方面先行先试,为在全国逐步推开积累经验、创造条件。要注重通过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法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在试点过程中不搞“一刀切”,让扎根基层的法官有舞台、有干劲、有奔头。

        周强强调,要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和人民法庭管理。做好人民法庭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要不断拓宽人民法庭法官培训途径,加大人民法庭法官培训力度,有效提高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人民法庭法官交流,完善挂职锻炼工作机制,增强人民法庭队伍活力,激发工作积极性。要高度重视对人民法庭队伍的监督管理,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整治“六难三案”,切实转变人民法庭队伍的司法作风。要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业务、党风两手抓、两手硬,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庭干警公正廉洁司法。要加强法庭规范化建设,坚持从严管理。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翟树全等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人民法庭法官以先进为榜样,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甘于奉献,为创建平安社区、平安乡村作出积极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李少平、奚晓明、南英,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党组成员、副院长贺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杜万华、胡云腾以及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7月27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