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召开全国视频会议部署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26.09.2014  17:4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2014年9月25日,民政部、财政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视频会议,部署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兜底线救急难。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李立国指出,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是多年来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实践上升为制度安排的重大成果,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现实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临时救助涉及面广、个案多样、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民政部门在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过程中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基本精神,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坚持便民利民,坚持改革创新。

  李立国强调,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必须明确制度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当前,要着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规范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内容,明确对象范围,优化审批程序,拓展救助方式,细化救助标准;二是发挥好临时救助在“救急难”工作中的作用,以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为新的契机,深入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把急难救助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临时救助与慈善救助的衔接,重视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临时救助,通过慈善救助、爱心帮扶、引入专业社工服务等,提升临时救助效益,形成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双轮驱动。四是广泛开展临时救助政策宣传,通过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等,使临时救助政策深入人心,营造临时救助实施的良好氛围。

  李立国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调查研究、创新创制和统筹协调能力,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戴柏华在讲话中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各级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戴柏华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在细化救助对象范围、合理制定救助标准、严格资金发放程序、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扎实做好临时救助制度设计。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稳定多元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绩效评价,建立规范的绩效管理机制;支持能力建设,建立有效的基层服务机制。

      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司局级联络员,民政部、财政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部分省(区、市)民政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京参加会议。各省(区、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分管社会救助工作的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卫星网络系统已覆盖的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分别在当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