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

26.06.2014  10:43

  25日召开的 国务院 常务会议对做好 粮食 收储和仓储设施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并研究决定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分析人士认为,在夏粮“十一连丰”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一系列相关部署,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体现出国家对我国粮食安全和粮食生产可持续性问题的高度关注,意义十分重大。

  “国家粮食连年丰收,粮食总量节节攀升,仓储设施自然也要跟上。可以说,做好粮食收储对保障粮食安全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说。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粮食持续增产,今年夏粮丰收已成定局,但仓容总体紧张,部分地区严重不足。做好粮食收储既是当前紧迫工作,也是长期任务,事关重大。

  中国农科院农经所所长秦富说,粮食生产过程中人力、物力投入很多,生产十分不易,我们要格外珍惜粮食,在各个环节上减少对粮食的消耗。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多措并举加强收储和仓储设施建设,确保粮食颗粒归仓,这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收储环节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将会减少粮食的浪费量,同时有助于保持粮食的品质,可谓是双管齐下,对于确保粮食的质和量都有实实在在的好处。”秦富说。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室主任牛犁认为,我国粮食储备的核心任务一是在短缺时满足供应,二是在价格大起大落时平抑波动,但目前我国粮食储藏及物流能力不足,特别是产区自身的储存能力十分薄弱,此次会议在强调地方储备任务的同时,还强调通过创新投融资方式、完善粮食经营者库存制度等,强调利用市场的手段,通过让市场发挥关键性基础性作用。

  此外,会议还对如何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作出部署。会议提出,在保护农民利益前提下,推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从 大豆 和棉花入手,分品种推进补贴试点,当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补贴农民,保证农民基本收益;当产品市场价格升高导致物价总水平上涨过快时,补贴低收入群体,保障基本民生。

  对此农业专家指出,相对于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农业补贴政策,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更直接、更细致和更合理,可以更好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是确保粮食生产可持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我国夏粮实现了‘十一连丰’,在这个时候提出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有助于稳定物价;另一方面则可以确保农业从业者有稳定的收入,实现对农民利益的保护。”秦富说。

  所谓的目标价格制度,是指由政府设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当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而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按差价补贴生产者。

  “同之前实施的政府规定最低收购价的临时收储政策相比,目标价格制度具有更尊重市场定价机制、避免价格扭曲的优势。”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说。

  “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必须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谁来种粮?怎么种粮?核心是要让粮食生产有利可图,此前我国实施的粮食托市收购政策,对于防止粮价过度下跌和稳定粮食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带来了严重扭曲粮食市场价格的弊端。”李国祥认为,目标价格制度既不会扭曲粮食市场价格,又能够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政策,是未来重要的调整方向。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并要求在今年,启动 东北内蒙古 大豆、 新疆 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