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

08.06.2016  23:56

6月1日,石家庄市政府召开第5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会议听取了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就落实“党政同责”、基层食药监管力量配备、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等七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对各县(市)区政府及食安委成员单位提出六点要求,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

一是市、县、乡三级要切实落实好“党政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专门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要专题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二是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力量配备。各县(市、区)要调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岗位人员占比,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专职人员比重,使之达到行政区域内总人口的万分之3以上。

三是要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保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结合目前实际情况,需要补齐的缺口在县级财政。落实装备配备经费投入,确保市、县、乡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等执法装备、设施配备达到标准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经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加强县、乡两级检验检测机构和快检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宣传经费,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创建举措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是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启用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确保达到国家标准,定期向社会公示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

五是加大食品安全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所占权重力争达到3%以上,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六是依法加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按照将于2016年7月1日实施的《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要求,将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和其他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全部纳入登记或备案管理,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鼓励集中经营,食品摊贩全部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临时划定区域、指定时段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