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新规为小微企业“先还后贷”解困

25.07.2014  10:33
  今后,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只要贷款到期前主动提出申请,银行可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审核合格后即可办理续贷,很多小微企业为“倒贷”融资的财务压力和时间成本将大大降低。而银行对续贷的贷款保留在“正常”类。这是今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下称《通知》)中的内容之一。   
  《通知》三个要点   
  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主要包含三个要点:   
  一是允许银行开展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其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前,银行提前调查评审,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续贷,贷款资金可以连续使用,不必再先还后贷;二是银行贷款分类标准管理上要科学合理,正常续贷贷款应继续列为“正常”类;三是要做好续贷贷款的风险防控,严格设定续贷贷款开办条件,并做好续贷流程管理,要防止部分小微企业掩盖真实财务状况,也要防止基层银行掩盖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   
  小微企业“续贷”五条件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   
  一是依法合规经营;二是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三是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四是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五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小微金融服务技术提升   
  《通知》还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大小微金融投入,要根据小微企业客户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持续健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技术水平,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小微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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