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2016年度校内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奖励标准详见校字[2010]65号文件《河北师范大学科研奖励暂行办法》(社会科学处主页“管理文件”栏查询)。现将有关重要项事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出版、发表和批示的研究成果。
二、奖励条件
1、以我校教职工、外聘专家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第一单位署名“河北师范大学”的学术成果
2、校内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过的学术著作不再进行奖励。著作类成果要求不低于15万字。
3、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社会科学处已从学校信息门户“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本年度拟奖励成果初步清单,请各单位务须参照成果原件认真校对审核,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完善、修正已有成果信息,增补符合奖励条件的未录入研究成果信息。下年度奖励学校将严格按照系统导出数据进行,不再另行增补。
2、各单位需提交完成校对审核符合奖励的科研成果汇总表1份,A4纸横向打印,院长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与汇总表相对应的成果原件1份。
3、各单位需统计上报本年度发表的核心期刊汇总表(见附件),不需要提交成果原件。
4、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15日前,将报奖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及电话:孙海虹 80789757
附件: 河北师范大学2015年发表三类或其它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