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金融部门采取综合措施,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但仍存在不稳定因素,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结构调整处于爬坡时期,解决好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了十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明确了职责分工。一要继续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着力调整结构,优化信贷投向。二要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遏制变相高息揽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三要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整治层层加价行为。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四要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规范担保、评估、登记等收费,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行为。五要优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采取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研究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监管要求。六要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商业银行纠正单纯追逐利润、攀比扩大资产规模的行为。七要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促进市场竞争,增加金融供给。八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规模。九要大力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等获得信贷服务的保险产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十要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增强财务硬约束,提高自主定价能力。 《意见》强调,解决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全面深化改革,多措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增长结构、形成财务硬约束和发展股本融资来降低杠杆率,消除结构性扭曲。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对各项任务落实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人民银行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向国务院报告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