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企业获得感 工信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21.03.2016  18:20

近日,中国工业报记者从工信部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工信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阶段性目标。

简政放权企业叫好

据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的总体情况可以概括成三句话:主动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在主动放权方面:一是取消下放26项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审批事项近一半),全部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二是全面落实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除“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因涉及安全继续保留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所有前置审批事项均改为后置审批;三是对1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取消了9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四是全部取消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加强监管方面:一是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提出后续管理措施,通过备案报告、抽查检查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对下放到地方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制定方案、提出要求、加强沟通,确保衔接到位。三是注重顶层设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针对取消、下放、保留以及“先照后证”改革后行政审批事项的不同特点,提出了加强监管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优化服务方面:一是对工信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在工信部门户网站发布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信息。二是围绕审批办结时限这个关键,出台了《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单文书示范文本》,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三是削减审批过程繁文缛节,减少和简化审批申报材料。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天数平均压缩9天,精简审批环节5个。四是推进行政许可网上“一个窗口”受理。五是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商事制度改革涉及的规章进行了集中清理,废止5件规章,修改7件规章。

工信部积极谋划简政放权工作措施。在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方面,主要是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中的事项,通过调整技术规范、减少重复内容等方式,解决申报材料繁多、复杂等问题,达到精简环节、优化流程的目的。如2015年12月,工信部印发了《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的通知》,在保证汽车产品技术安全性能前提下,对《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和《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进行了修订。据上汽、东风等企业专家评估,新的判定技术条件实施后,将减少检验样车数量15%左右,减少检验次数20%左右,减少企业公告产品检验费用20%左右,同时还大大节省了企业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

放管结合防止缺位

工信部在积极有序推进“”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监管,做到放管结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提出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研究提出后续管理措施,通过备案报告、日常巡查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制定方案、提出要求、加强沟通等,确保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到位。二是加快配套改革,出台了“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在检查工作中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提出加强监管风险监测研判,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网络市场定向监测等相关信息,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三是针对通信行业的特点,研究出台了通信管理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率先解决突出问题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信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有30项,应该说还有进一步简政放权的空间。2016年重点考虑开展以下工作: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统一部署,做好公布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基础性工作;推进网上“一个窗口”受理;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就进一步需要改革的中介服务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向社会公布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进一步优化简化行政许可流程。

该负责人最后表示,“”和“”不是最终目的,根本上还是要打造一个高效而充满活力、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工信部既要精简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为“双创”清障搭台,又要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府职能由重审批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既要把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又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在这方面,工信部做了一些探索,比如在服务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上,做了这几项工作:一是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截至2015年末,共支持30个省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启动平台网络建设,共有905个平台参与了平台网络建设,带动社会各类服务机构8.47万个。组织开展了针对小微企业需求的各类服务活动21.48万次,服务企业216.07万家(次)。二是加强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业绩、质量和公益性服务活动等方面的管理,落实技术类示范平台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免税政策,支持示范平台发展。三是推动中小企业管理提升。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库,鼓励和引导管理咨询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四是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和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每年完成对1000名领军人才和50万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