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通知

08.06.2015  12:43
  冀安委办传〔2015〕27号
  各设区市安委办,省直管县(市)安委办:
  为贯彻落实正定全省“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暨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会议精神,尽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是省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列入了省政府督办计划,各级安委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好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和省安委会《方案》,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方法步骤,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扎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采取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培训会等形式,宣传诚信管理工作意义、目的、要求,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使企业尽快完成诚信自评和申报工作。
  二要摸清底数,分级负责。各级安委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辖区和行业内所监管企业情况以及标准化达标企业数量,对每一个企业进行登记、建档。要按照行业管理、分类考评的原则,组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评定工作,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并认真填写评估报告,评估资料要详实、完备,一企一档,报本级安委办备案。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系统建成后,要及时做好系统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向社会发布诚信等级。
  三要认真谋划,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安委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要重点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行业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可选择安监局直接监管行业的2-3家企业,按照规定的评定程序、步骤先行试点,6月底前务必完成试点工作,试点情况于7月5日前报省安委办(包括试点行业企业名称,试点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对下步工作意见建议)。要抓紧全面铺开,列出推进时间表,加快工作进度,省、市、县安监局要率先在直接监管的行业推进此项工作,要明确牵头处室和业务处室工作任务,集中精干力量,组织对企业诚信等级进行评定,8月底前,完成安监系统标准化达标企业的评定工作。今年10月份前,全省标准化达标企业1.1万家,要全部完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定工作,实施诚信管理。
  四要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各级安委办要及时调度,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落实各项激励和限制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牵头处室要及时组织召开调度工作会议,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各级安监局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要主动作为,亲自指导、研究、调度此项工作,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和当地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副县(市、区)长汇报,对企业职责不清的报请当地政府或省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明确,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二、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
  一要全面启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市、县要借鉴正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经验,试点较成熟的设区市可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向本辖区所有县(市、区)安监系统推广,新纳入省直管的县(市)要立即启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30个试点县(市)要进一步拓展企业覆盖面,将辖区内所有安监局监管的重点企业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二要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流程。选择省局信息系统的市、县可参考以下工作推进流程:一是建立自查自报工作制度,明确企业、政府部门,特别是安监局机关各处室的职责。二是出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奖惩措施,其中要明确企业自查上报的仍在整改期限内的事故隐患,监管部门不予处罚。三是确定纳入信息系统企业名单,做到应入尽入。四是对安监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企业负责人进行动员。五是安监局和企业购置隐患排查监管上报终端。六是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使用培训。七是指导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清单管理”7项任务。八是组织企业录入信息。九是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报,监管人员对亮灯企业进行检查,对其他企业进行抽查,定期督导检查,定期考核通报建设进度。(具体内容可参考《河北省安委办关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试点建设的通知》、《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管理工作指导手册》、《河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在省安监局网站“安委会工作”栏可下载。)
  三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动员培训力度。要分别召开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和企业具体操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交代工作任务,熟悉信息系统,通报奖惩措施。各市、县要做好培训计划,提前一周与软件开发公司沟通确定培训事项,防止培训时间互相冲突。
  四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准备工作。6月初,省局已启用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系统,将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办法》对各市、各试点县进行考核验收排名。各市、各试点县要围绕绩效考核8项考核指标有针对性地推进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分的唯一依据。秦皇岛市、廊坊市、保定市要按时填写《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绩效考核统计表》(附件1),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情况报省安委办。同时要根据省安监局下发的信息系统数据标准,抓紧升级完善各自的信息系统,做好10月份与省安监局信息系统对接准备。
  三、加强对两项工作的督导调度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市、县要强力推进,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从现在起开始建立两项工作月报制度,省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全省工作进展情况。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按时统计汇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月报表》(附件3),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情况报送省安委办。
  附件:1.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绩效考核统计表
  2.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3.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月报表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