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华军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5.05.2015 20:42
本文来源: 法院
5月22日下午,秦皇岛市中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秦皇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书增部长宣布省市委任免决定:闫五一同志不再担任市法院党组书记职务,胡华军同志任市法院党组书记,提名为市法院副院长、代院长。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五一及市中院新任党组书记胡华军出席会议,市中院全体干警和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陈书增部长对闫五一书记在市中院工作期间取得的显著业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简要介绍了胡华军同志的基本情况。闫五一书记认为这次调整体现了省、市委对市中院班子建设和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他本人和胡华军同志的充分信任,体现了对全市法院事业的关心支持。
党组书记胡华军作了表态发言,他对组织长期以来的信任、培养和关心表示衷心感谢,对闫五一书记带领全体干警多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崇高的敬意,他提出,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切实坚定理想信念,尽快适应角色转换,坚定维护班子团结,勤政廉洁、恪尽职守;要与全体干警齐心协力、并肩战斗,力争在原有的良好基础上,继续把全市法院的工作推向前进。
责任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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