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县开展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宣贯活动

01.12.2014  18:41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12月1日,任县在县政府统一组织安排下,10个乡镇(区)和27个县安委会成单位在统一时间分别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
  县政府县长李海林到任城镇政府参加宣讲,其他5名分管副县长分别到所分管的部门参加宣讲,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县长宋红卫分别到各乡镇及部门督导宣讲活动。30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27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12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00名村委会负责人参加宣讲会议,县安监局20名干部参加各乡镇(区)和上街开展宣讲。在各个宣讲活动现场设立了安全生产宣传展板50个,对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等内容进行展示,向企业发放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公开信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
  会后,宋红卫副县长与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并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出要求: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要落实到位。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新法宣传贯彻要落实到位。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及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广泛宣传,实现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为新法的正式施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创造有利的执法环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三是员工安全教育要落实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