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精神推动改革
以法治精神推动改革
——有关专家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8月14日,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教授汪玉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和石家庄大印农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雪娇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围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改革红利初步显现
推动了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提到改革红利的释放,两位专家表示,改革增强了群众参与商业活动的积极性,促进了各地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登记数量大幅增加,改革的红利已经初步显现出来。
汪玉凯表示,中国的民营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由于制度层面上的限制,小微企业发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此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为小微企业发展,特别是为一些有能力、有智慧的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湛中乐介绍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加速了资本的流转,有效地提升了资本运作的效率。同时,年检改年报、企业信息公示等制度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提升了企业管理效率和效能,密切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促进了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这对于小微企业的发展必然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事实已经证明,改革调动了社会成员创业的积极性,也推动了中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新注册的市场主体中,软件、信息服务、文化创意、体育等方面的企业数量大大增加。”汪玉凯说。
作为小微企业的代表,陈雪娇切身体会到改革的好处。“降低准入门槛,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实际上是节省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企业运行效率。”她说,“现在申请登记注册的手续比较简单,发照速度也大大加快,从申请注册公司到领取营业执照,我只到工商部门跑了两回。”
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强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
湛中乐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体现了政府从传统的管理职能向服务与监管职能相结合方向的转变,突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特点。汪玉凯也表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其基本理念就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凡是影响市场决定论的都将是改革的对象。”汪玉凯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反过来对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提出一系列要求。政府要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过多干预、过多管制的思维,为社会成员创业提供制度保障。”“这包含‘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的一系列制度改革。”湛中乐说。
两位专家还表示,改革不是对政府监管职能的削弱,也不是让政府对企业“放任自流”,改革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是监管方式的创新。湛中乐强调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性。“要尽快地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从而有效发挥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监督市场主体的作用,实现社会共治的目标,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他说。
排除干扰走出误区
进一步推动改革向纵深迈进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比如有些人认为改革降低了门槛,容易出现过去曾经存在的“皮包公司”的情况。又如,一些人在注册公司时“贪大”,随意认缴注册资本等。陈雪娇在交流中也表达了可能会出现大量无资金保障、无业务活动公司的担忧。
两位专家承认存在这些现象,但他们表示,改革更多的是促进了人们积极参与市场活动,同时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将进一步增强人们的诚信意识。“从目前情况看,并未出现过多的‘皮包公司’。”湛中乐说,“改革的‘倒逼效应’将有助于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健全、社会管理更加科学。”小微企业谋求发展,关键要加强诚信建设。
针对改革,汪玉凯表示,当前的一个挑战是如何实现管放平衡:一方面,取消和下放一些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另一方面,简政放权后如何防止权力真空,出现管理空白。这要求政府部门创造性地工作,不断解决出现的新问题。
湛中乐说,此次改革体现出的法治精神是最大的制度红利。未来30年,要进一步推动行政管理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从根本上释放制度红利,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
□本报记者 马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