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质疑“以房养老”:房子抵押了 那我住哪儿?

24.06.2014  03:40

   (原标题:“以房养老,那我住哪儿?”)

  6月23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去年9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完善养老服务业的投融资渠道。此次,以房养老为期两年的试点,即是对国务院意见的落实。根据官方数据,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养老资金需求越来越大,扩大养老资金来源已经非常迫切—从这个层面上讲,推进以房养老试点有其价值。

  但正如去年国务院意见出来时一样,各界对此心存疑虑,效果也有待检验。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将房子抵押或者出租出去的前提是,自己还有别的养老住所,或者政府和社会能够提供养老场所。事实上,对于拥有几套房子的人来说,即便国务院不专门印发相关意见,多余的房子一般也会出租出去获得收益。

  政府可以做到的是,若能建设更多的养老机构,很多老人确实就没必要住在家里,完全可以采取以房养老方式。现代社会,很多老人不太可能和后人住一起,老两口单独住其实也很孤独寂寞。特别是那些丧偶的老人,一个人住就更孤独,在养老机构实际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遗憾的是,截至2012年底,我国建成的各类老年服务机构仅为4.4万个,拥有床位416.5万张,每千人床位不足21.5张。要推行以房养老模式的话,相关部门一方面应为收入较低的人群建立更多的公立养老机构,另一方面应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机构,让更多的人,哪怕只有一套房的人,也可以通过以房养老的模式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